
蓝山新闻网7月18日讯(通讯员 陈锟)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联合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对蓝山县一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新建生产线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未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佩戴安全帽等安全生产问题。经调查取证,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新建生产线的生产活动,并致函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督促县供电公司对该公司新建生产线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督促企业现场负责人针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佩戴安全帽的问题立即整改,现场作业工人全部佩戴安全帽。
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当地的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陈锟
编辑: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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