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新闻网3月14日讯(通讯员 邓瑞宏)日前,省市绩效考核组对蓝山县2021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考核专家组一行深入到该县医共体总院和医共体新圩、太平等分院,以及辖区卫生室,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验、实地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估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2021年,蓝山县紧紧围绕国家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功能定位,结合全国首批“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以“两个试点”为契机,创新管理模式,全力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一体化管理综合实施,成效显著,药政工作列居省市前列,实现全市药政工作“三连冠”,2021年4月在全省药政工作会上作先进典型推介发言。
坚持统筹,推进试点。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高规格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决策、部门协调、监督考核等机制,高位推动试点工作。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督查评价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政策,进一步压实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细化问题清单,落实各部门目标责任。
创新举措,破解难题。按照“六统一”要求(即统一管理、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统一药学服务),蓝山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集中带量采购和统一配送、管理。遴选县、乡、村药品总目录共计1197种品规的药品,其中基药目录653种品规,确保乡村两级可使用基本药物品规数占总目录93.4%和每个分院当月药品计划的总配送率达到90%以上,保障临床需求。进一步简化药款支付程序,在全省和全市率先实行带量采购药品款由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支付的方式。规范日常管理,深化药学服务,确定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药品总目录中可议价的192种药品目录,按照“临床必需、比价合理”原则,开展集中谈判议价,挂网采购。建立和完善蓝山县药品使用监测与预警体系,及时做好短缺药品处置,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突出绩效,完善配套。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围绕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落实人员、工作、设施设备购置、医疗风险等经费近2000余万元。落实上级财政补助乡村两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为561.6万元。建立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和药事管理督导检查常态化工作模式,开展督查评价工作和督导检查通报,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助推工作落实落地。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邓瑞宏
编辑: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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