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曹阳芳)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工作,依法正确行使委员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办公室草拟了《蓝山县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于12月28日提请农业农村委全体委员审议。
《工作规则》对委员会的性质及组织原则、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委员会会议制度、委员会议案审理程序、委员会拟定提出有关议案的程序、联系及请示报告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约束,委员们纷纷表示,在今后五年的履职工作中,将按照《工作规则》的程序和要求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为蓝山高质量发展贡献代表力量。
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工作规则》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曹阳芳
编辑: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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