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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峰镇:以学促改 织牢党员干部网络行为“防护网”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陈英 杨真 编辑:李宗凯 2020-08-05 11: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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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县分站8月5日讯(通讯员 陈英 杨真)“省纪委监委出台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十条戒律’,既为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设定了必须达到的高线,更划出了不能逾越的底线、红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十条戒律’为我们列出了网络行为‘负面清单’,我们要将‘十条戒律’作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作为对党员党性和忠诚度的重要考验和检验,对照‘十条戒律’找到自身差距,衡量自身言行。”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纪外之地,党员干部为民则利、为己则害,容不得半点任性。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带头执行‘十条戒律’,严格自律,做好表率。同时,要敢于同网络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坚守原则,恪守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积极传播正能量。”

  ……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日,蓝山县塔峰镇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湖南省纪委出台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以学促改,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切实织牢党员干部网络行为“防护网”。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十条戒律”,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宣传,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令行禁止,查摆个人网络行为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论,确保网络空间天朗气清;要加强对‘十条戒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网络行为及时处理,保障纪律的严肃性落地、落实、落细,

  “下一步,镇纪委将把党员干部在网络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失责,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络上的违规违纪行为失察、放任、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塔峰镇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陈英 杨真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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