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7月30日讯(通讯员 曾文彪)7月28日7时40分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宣室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派警:在古城路塔峰镇政府门前,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发现摩托车倒地的旁边有一女性伤者躺在地上,旁边还有一滩血迹,执勤民警迅速查看伤者伤情,并疏散围观群众。在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后,协助医护人员对伤者展开救治,帮助医护人员用担架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在完成现场勘查后,民警又迅速赶到医院,在了解到伤者伤情并无大碍后才放心离开。
县公安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遇到他人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协助救助伤员。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曾文彪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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