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5月7日讯(通讯员 欧阳世)5月5日至6日,县人民法院邀请了两名人大代表赴永见证、监督、指导两起纠纷案件执行过程,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6日上午8时许,县人民法院执法人员与省人大代表赵雪旺一起来到永州市拘留所,在赵雪旺的全程监督下,成功将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黄某明移交给县公安局。
随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来到永州市冷水滩新火车站西南花园,执行申请人魏某某与被执行人石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据了解,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在明知已经与魏某某签订了购房合同,且魏某某已交付大部分房款的情况下,仍恶意串通,通过抵债的方式,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抵偿给石某某,导致魏某某的合法有效合同无法履行,严重损害了魏某某的利益。2020年4月14日县人民法院依据生效判决,依法将石某某冷水滩区新火车站西南花园的一处房屋过户至魏某某名下。判决书下达后,石某某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魏某某便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与随行的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旺、省人大代表赵雪旺一同向石某某耐心宣讲法律知识。在大家的思想教育下,石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将房屋交付给魏某某。至此,这起持续长达两年之久的案件圆满执结。
全国人大人代表廖仁旺表示,依法公正的执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法律的严肃性,我觉得这次执法是公平公正,也感受到法院的同志在执法过程中的艰辛和不易。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欧阳世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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