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2月12日讯(通讯员 何英学)为全面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避免发热病人之间交叉感染,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蓝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发热病人及相关药品管理的通知》。
2月12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迅速部署,安排工作人员分头行动,奔赴在蓝山辖区大街小巷,及时将《关于加强发热病人及相关药品管理的通知》送达到各医疗机构、药店,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全县所有个体诊所、医务室、门诊部、口腔诊所不得收治发热病人,要求其告知所有发热病人到乡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切实规范发热病人诊疗;通知各药店,凡在药店购买感冒药、退热药物的,督促药店要建立台账,对购买人的姓名、性别、现住址、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同时要求药店要告知有发热症状的人立即到医院就诊。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何英学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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