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5月30日讯(通讯员 骆彪) 记者从蓝山大道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推进会获悉,我县出台“有补偿、有奖励、有补助、有安置、有规划、有配套、有支持、有手续”的“八有”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全面实施“阳光、让利、和谐、依法”拆迁,强力推进蓝山大道建设。
在《致蓝山大道一期拆迁户的一封信》中明确,只要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积极配合工作的拆迁户都可享受:房屋征收补偿费按重置价结算成新补偿,并有搬家费和过渡费;在规定时间内,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奖励2万元,腾地奖励1万元;违法建筑及附属物不给予补偿、自行拆除的,将按照房屋结构进行补助。
该项目将实行货币安置、房屋置换、集中迁建三种安置方式,选择集中迁建安置的按80、110、140平方米种种户型相对应进行安置,安置小区由规划部门免费提供户型设计,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放线、统一高度、统一楼数、统一外观、统一色彩”标准进行建设,基础深度在1.5米以外的由政府出资,并提供水、电、路、讯、排污、绿化、亮化等配套。同时,对于集中迁建和房屋置换的拆迁户政府只象征性的收取600元工本费即可办理国土、规划、房产三证。
据悉,蓝山大道和和平村范围内的拆迁户将集中安置在余香路(原丽宏大道),目前,该安置小区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即将实施“三通一平”建设。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骆彪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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