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建制村合并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平稳、有序推进全市建制村合并调整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制村合并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并乡合村改革,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着力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定并村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合并建制村2016个,减幅不低于39.8%, 2016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合并后建制村总量控制在3044个以内,具体任务见《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3。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制村合并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督促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并村工作的责任主体,统一领导和实施本地区并村工作,负责决定和处理并村工作中的一切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并村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合大并强原则。并村方案要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村级规模,不搞一刀切。通过建制村的撤销合并,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3、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并村方案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经相关村以适当方式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后上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经县区政府批准的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重新按程序征求村民意见,报县区党委、政府批准。
4、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并村工作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内的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变,现有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性质不变,依法形成的经济关系不变,行政村改革后自然村原有名称不变及扶贫村待遇不变等“五个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月1日-3月31日)
1、广泛宣传发动。县、乡两级要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建制村合并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分级组织好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把并村工作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为并村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完成时限:1月10日前。
2、深入调查研究。县、乡两级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座谈了解,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山林田土、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同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召开村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并村共识,为拟定实施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3、精心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在前期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辖区内并村预备实施方案。新建制村命名,由乡级政府提出意见,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连同并村方案报县区政府审批。调整后的村名原则上在撤并的村中选择,优先使用原有村名、历史老村名、文化特色村名和历史名人村名。如有争议暂不能确定的,由县区地名委员会组织专家认定。同一县区辖内,不得出现相同建制村名。新村驻地的选择,要本着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及现有村级活动场所较好的地方。被合并建制村原有房屋设施可设置便民服务点。完成时限:2月10日前。
4、严格清产核资。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指导督促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各县区应根据《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制定村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办法。完成时限:2月底前。
5、全面征求意见。各乡镇(街道)提出的并村方案,要经涉及撤销合并的村召开村民会议、户代表签字认可。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并村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要组织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统票计票、结果公示等工作。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村民会议合法有效。如遇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研究决定。完成时限:3月10日前。
6、及时报批方案。各乡镇(街道)将按程序形成的并村方案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文件上报县区人民政府。经县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县区政府下发批准文件,同时报送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和回龙圩管理区的并村审批职能,依行政区划分别交由冷水滩区、祁阳县和江永县的人民政府履行。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5月15日)
方案经县区政府审批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
1、公布方案。按原建制村分别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支两委牌子、公章等由乡镇(街道)统一收回封存。
2、配备新村党组织班子。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要根据党员人数等情况及时设立临时党组织(支部、总支、党委),并配备好临时党组织班子成员。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本乡镇(街道)机关和事业站所现有在职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2016年底前原则上不进行建制新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渡期间,原建制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当届的任期不断、享受的补贴不停、继续原建制村的履职,任期至2016年12月31日。
3、接管集体资产、财务及档案。建制新村成立后,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要及时主持村集体资产财务及档案移交工作。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使用和分配按原范围不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按性质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原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体山林等集体资产一并转入新村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4、筹备选举。所有的建制村(包括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村民委员会依法将在2017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各县区要根据并村工作新形势,做好村级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建制村调整到位后,各县区党委、政府要组织对各乡镇并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并村工作的了解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是否依法依规办理,有无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况;村干部配备、补助标准及落实退任干部经济待遇奖补情况;新的村级班子工作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新的村班子运行情况。检查验收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需要明确的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问题。各县区要基于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要求,在并村方案中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原则上,撤销城中村建制,同步推进城郊村、流动人口聚居地就近并入城市社区;乡镇政府驻地或原驻地,可设置乡镇社区;并村后建制村人口规模较大、居住较为集中的,可以设立农村社区。为节约行政成本,鼓励农村社区和村支两委实行交叉任职。
2、关于民族村合并问题。原则上民族村都要保留。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同意合并的可采取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将区划相连的民族村合并,继续保留民族村的建制;二是将1个或2个民族村合并到非民族村的,组建新的民族村;三是将与民族村毗邻的非民族村并入到民族村的,民族村的牌子保留不变,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可以略低于20%。
3、关于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问题。并村工作中,严禁任何组织及个人处置、私分、贪污、占用村级服务设施。建制村调整工作中,要保持乡村学校、村卫生室、图书室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现状不变,实行统一管理,方便村民群众就近入学、就医等公共服务需求。今后的使用管理按行业规划要求逐步加以规范。未被纳入行业发展规划的其他闲置设施可用作村便民服务点、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五保之家、农村社区服务用房。
4、关于村级道路建设问题。“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是以乡镇、建制村为基础进行规划的。建制村合并后以合并前的建制村为单位,完成“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优先规划建设建制新村与被合并村之间的连通道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逐步解决合并村断头路问题,提高重要线路的技术等级,完善安保设施,不断增强农村公路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今后通村公路建设,重点考虑人口、地域面积和地形地貌等因素,优先安排建设。
5、关于原有村干部的安置问题。妥善安置合并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各县区要按照“留任一批、转任一批、离任一批”的原则,做好村支两委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改革。要把积极肯干、能胜任工作的村干部留任下来;把思想正派、可以发挥作用的村干部转任农村社区网格员、村务公开监督员,让他们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抓好督办落实。县、乡两级党委书记是本辖区并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抓总的职责。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当好参谋,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各方支持;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宣传部门要加强并村工作宣传引导与舆情处置;政法、司法、信访、调纠等部门要加强并村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和群体事件的处置;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指导工作,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并村改革所需的经费;纪委、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并村工作中违规违纪人员的追责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档案、国土、统计、林业、水务、交通、卫生、住建、审计、民族宗教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实行严格的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级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村、驻村干部包村负责的并村工作责任制。县区要选调一批能力强、懂农村工作、熟悉法律政策的优秀干部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进驻乡镇开展群众工作,督促指导有改革任务的村搞好政策宣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矛盾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对并村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的,要选派本乡籍在县区、乡镇任领导干部或退居二线、德高望重的老干部回村任指导员,负责做好并村过程中的群众工作。要建立健全和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村改革工作或因工作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政治纪律,严禁干扰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对各类扰乱改革工作的谣言和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进人;严禁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严防国有、集体资产流失,严禁借机突击花钱、转移财物,严禁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廉政纪律,遵守廉政准则,严禁以权谋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强化督查指导。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并村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和工作问责制度,逐阶段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各级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情况,促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并村工作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平稳、有序推进。
(五)突出宣传引导。乡镇区划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强、利益调整面广的改革,涉及到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多,各级各地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发动、正面引导和舆情监控等工作。要善于利用新媒体、宣传小册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向干部群众宣讲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打消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取得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要从加快中心村和特色村的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角度,正面引导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并村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主动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的良好氛围。
(六)确保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村民群众对并村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和信访接待工作。要建立县区党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司法、信访、调纠等职能部门参与的专项维稳工作组。要认真研究制订各种应急预案,坚持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要依法严厉打击制造挑唆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和事,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永州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3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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