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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严把四关确保“百日会战”监所安全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沈红柳 编辑:李宗凯 2015-04-22 1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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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站4月22日讯(通讯员 沈红柳)  2015年年初,永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百日会战”严打专项整治活动。仅20天的时间,蓝山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就从活动开始的146人增加到182人,新增刑事拘留达36人。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多措并举,严把四大关,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切实保证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严把收押关,保证监管场所安全。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所需程序,包括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检查和搜查身体、清点和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进监室,并填写物品清单等,通常收押1名犯罪嫌疑人约需花费50分钟左右。而“百日会战”期间,看守所平均每天收押5名犯罪嫌疑人,收押任务十分繁重。因此,该院驻所检察室严格审查收押的相关凭证,把好“入口关”。1月29日,蓝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办理的雷某(女)涉嫌盗窃犯罪案中,驻所检察室干警在审查收押手续时,发现雷某(女)已怀孕23周左右,马上要求办案部门带其到蓝山县塔峰中心卫生院做检查,蓝山县塔峰中心卫生院超声提示:宫内妊娠23周左右.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已不适宜羁押,驻所检察室建议办案部门立即变更强制措施。蓝山县公安局已于2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雷某(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蓝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的雷某(男)涉嫌盗窃犯罪案中,在现场检察收押的驻所检察室干警得知其出现心悸、胸闷、头痛头晕症状后,建议看守所立即将其带至蓝山县中心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冠心病,阵发性心动过速,驻所检察室建议办案部门变更了强制措施。

  严把出所关,保障诉讼活动规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刑事拘留后羁押到监管场所的犯罪嫌疑人,除指认现场、提取赃款等情形外,任何办案部门都不能将在押人员提至所外。“百日会战”期间,不仅被羁押入所的人员多,出所人员也特别多,出所的法律手续也很繁杂。该院认真审查在押人员出所手续,确保诉讼活动规范。如4月1日上午,办案机关将羁押入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带出所外,驻所检察室干警马上对其出所凭证进行审查,发现办案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法律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该院驻所检察室对此行为提出了纠正,办案部门及时采纳并做出了改正。

  严把监所秩序关,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百日会战”期间,由于新收押的人员较多,“二进宫”的人员也不少,牢头狱霸有死灰复燃迹象。因此,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每天上午都找1—2名在押人员谈话,掌握和了解监室情况和在押人员情况,严厉打击“牢头狱霸”。2月1日早晨,在押人员邝某伙同李某殴打同监新进人员雷某,驻所检察室得知后立即开展调查。邝某、李某如实供认,而且在巡视民警口令制止的情况下仍然不听劝阻,置若罔闻,两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监所管理规定。驻所检察室建议看守所对邝某、李某加戴戒具七天。我院驻所检察室干警积极开展维权宣传、法律援助,畅通罪犯申诉渠道,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及在押人员提出的异议。加强在押人员与民警、检察人员的互动,促进看守所安全、规范、人性管理,维护好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把医疗管理关,严防传染病发生。“百日会战”期间,正是春夏交接之季,各种传染性疾病广泛流行,该院及时与看守所召开会议和制定防治方案,加强看守所卫生防病工作。平时督促增加监舍消毒次数和范围,延长放风活动时间,对于流感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同时,抓好食堂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督促完善被监管人员健康保健和医诊随访工作,视病诊程度状况采取救治处置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在监所内发生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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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红柳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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