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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涉林犯罪 守护湘江源头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秦云晖 编辑:李宗凯 2014-08-27 1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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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站8月27日讯(通讯员 秦云晖) 蓝山县位于湖南省最南端,南岭山脉中段北麓,与广东省连州市接壤,森林覆盖率达71.52%,自古以来享有“荟蔚苍翠,浮空如蓝,百里森林,封殖广远”的美誉,是省重点林业县;县境的南风坳位于南岭山脉湘粤交界处,秋冬之际,大批的候鸟由此过境,素有“千年鸟道”之称。2011年6月,蓝山县国家森林公园野狗岭被国家水利部确定为湘江源头,今年6月,被列入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今年以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林检部门紧紧围绕“打击是手段,预防是根本,重在维护生态建设”这条主线,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惩处涉林犯罪力度,创新林区治理机制,切实提升了司法实效,为维护生态安全和推动“湘江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快捕快诉,及时惩处涉林犯罪。快速惩处涉林犯罪,始终是保护森林资源、降低犯罪率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县检察院林检科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始终坚持快捕快诉,保持严惩涉林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1月至7月期间,受理审查批捕案件8件8人,批捕7件7人,不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件15人,提起公诉14件16人,无不诉案件。办理的审查批捕平均办案时间为4天,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间为11天,通过快捕快诉,及时有力地打击了各类涉林刑事犯罪。

  年初,院党组安排林检科协助公诉科办案工作,主要负责办理危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刑事案件,开启了生态司法的“绿色通道”。今年上半年协助办理公诉案件36件42人,涉林申诉案件1件1人,在办案中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5万元,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构建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前几年,蓝山县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每年趁候鸟经过该县南风坳地区 “千年鸟道”迁徙之机,大量捕食。为扼制非法猎捕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林检科将此类案件列为重点案件优先办理。今年5月19日,对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鸟类600只的特别重大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盘某某作出批捕决定,这是县检察院去年以来落实野生动物保护 “天网”行动批捕的第5起非法狩猎案。

  强化司法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实效。在强化侦查监督的基础上,四月初,县检察院林检科主导召开了林业公、检的工作推进会,为森林公安局全体干警现场授课,并针对森林公安取保超期、取证粗糙、无规范化执法办案区等问题,分别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均得到纠正、整改;今年3月25日报捕的李某某重大失火案,该犯在逃,只有其妻一人的证言,批捕有较大的风险,承办人制作了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森林公安按照提纲补充证据后,再次报捕后的第二天便依法作出了批捕决定。通过与森林公安的沟通配合,切实理顺了工作关系,提升了监督实效。

  针对往年涉林刑事案件量刑较轻的现实情况,主动到法院沟通和督促,并对个案量刑情况一一跟踪落实,建议加大刑罚力度,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今年向法院提起公诉的14件16人,法院已判决12件12人,均被判处刑罚,有罪判决率100%,其中提起公诉的失火案件5件5人,判处实刑4件4人,判实刑率达80%。在办理省院督办的雷某某失火重大案件时,一方面提前介入引导森林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帮助固定证据;另一方面针对失火毁林面积特别巨大、造成损失特别严重、未达成刑事和解等情况提出罪行相适应的量刑建议,并对合议庭量刑情况跟踪落实,法院判处被告人雷某雄有期徒刑五年,在防火形势严峻的特殊时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震慑了犯罪。

  开展对林业行政执法以罚代刑、森林公安机关刑拘后不捕案件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注意发现涉林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涉林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今年4月份,在对该县火市乡红茶砖厂非法占用林地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砖厂在2013年度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隐藏着玩忽职守案件线索,后将该线索移交检察院反渎局并协助初查。该案经检察长决定立案侦查,并由林检科协同反渎局办结,现已诉至法院。

  强化宣传防范,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早些年,该县因造林炼山、农事用火、祭祀扫墓导致的森林火灾一直居高不下,给森林资源及群众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今年以来,一是对全县失火案件的发案情况摸底清查,对存在的问题调查分析,同时对发案率高和失火面积大的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由乡镇干部在特防期对高火险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二是加强与林业局、森林公安的联系协调,建议启动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拘留制度,从严从重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通过保持对森林火灾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该县森林火灾比去年同期下降30%。

  以推进和服务“湘江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打防结合,创新工作机制和挖掘工作亮点。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林业开发项目建设中损害林农利益等问题,探索建立涉林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对“湘江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项目的立项、实施、开发等热点问题及管理漏洞、缺陷和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实施监督,推动生态保护规范化机制建立;积极参加“绿剑行动”,定期走访湘江源头的乡镇和林业站,摸底排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情况,对有重大影响的涉林刑事案件,采取实时指导和实地复核等办法,促进案件的办理。

  注重社会宣传。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创新林检宣传工作方式。改变传统“摆摊式”的宣传方法,结合 “一村一警”大走访活动,对林区乡镇进村进户访民情解民忧,一对一宣讲林业法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民企“三峰茶叶有限公司”的万亩茶叶基地主动送法下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强化信息材料工作。上半年撰写的《蓝山县森林失火案件情况调查与分析》、《发挥林业检察职能、助推“湘江源”生态文明建设》等综合调研材料3篇和简讯6篇,被省、市、县媒体及检察内网采用,扩大了全县林检工作影响力,增强了林检工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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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云晖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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