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4月14日讯(通讯员 易积强 雷芳) 蓝山县某医院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认定该职工视同工亡后,县工伤保险中心及时通知该职工家属申报待遇。通过上报市工伤保险处审核,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00元,丧葬补助费17346元都在七天内发放到位。同时,确定该职工不足18周岁的两名子女为抚恤对象,每月领取抚恤金1224元。该职工家属满意地说:“工伤保险中心工作真及时!”
今年来,县工伤保险中心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力督查整改不作为、慢作为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做到来人办事一杯茶,业务办理书面告知所需材料,手续齐全及时办结,在用人单位和职工中获得了一致好评。同时加强工伤宣传扩面,目前已征缴工伤保险费21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4%。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易积强 雷芳
编辑:李宗凯
本文为蓝山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