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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4-03-07 1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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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站3月7日讯 日前,蓝山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按照分级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廉政账户,账号为5910(我就要廉),账户名为:蓝山县廉政账户。

  《通知》明确,廉政账户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按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廉政账户只存不取,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日常管理,每季度一次集中结算缴入同级国库。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及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礼金礼品上交制度。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礼品,必须自收礼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如实登记、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并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作为凭证;或者自行将现金实名交存相应的廉政账户,并取得相关凭证。对个人上交的礼金礼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建立工作台账,在15日内将现金交存相应的廉政账户,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礼品和实物等其他礼金礼品移交同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礼品管理部门(我县礼品管理部门为县财政局),并取得相关凭证。礼品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得款项存入廉政账户。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据介绍,对违规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不在规定期限内上交的,经查实后,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蓝山县本级廉政账户的户名为:“蓝山县廉政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蓝山支行;账号为:5910。

  县纪委举报信箱:lsjw@vip.163.com;

  举报电话:0746-299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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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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