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12月21日讯(通讯员 欧文彦) 12月13日18时,大洞办事处上奎村7组村民吴某驾驶一男士摩托车在嘉禾县车头镇平田村与嘉禾县电力公司职工郑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致使上奎村吴某摩托车当场报废且身上多处负伤。得知这一消息后,上奎村村支两委迅速出动赶往事发现场,首先安抚双方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其次通知嘉禾县电力公司相关领导到达现场进行调解。经调解,上奎村吴某认为此次事故完全是由于郑某驾驶不当而致其发生损伤,遂心怀不满。上奎村村支两委得知这一情况后,仔细分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2012年12月15日,该村村支两委前往嘉禾县电力公司再次进行调解协商。最后,嘉禾县电力公司给予吴恢亮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2870。至此,一场交通事故引发的边界纠纷得以成功调解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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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文彦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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