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10月17日讯(通讯员 赵建国) 自2012年8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将正式施行。
县国税局把学习《处分规定》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处分规定》印制成随身携带的小册子,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全局上下集中学、执法部门重点学、引导职工自己学三种形式,开展学习和知识测试。利用内部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等平台集中开展宣传,在系统内外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排查税收征管查工作中的风险点,将排查出112个“风险点”和《处分规定》中的15类37种“处分点”逐一逐项相互对照,制定风险台账和防范措施。与地方纪纪检、法制、人事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和研究贯彻落实《处分规定》中的问题,明确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信访举报、移送、反馈和案件联合查处机制。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赵建国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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