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10月20日讯(通讯员 蒋敏) 经过四年的追捕,10月17日下午,公安部督捕的涉爆逃犯龙某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制裁。
2007年7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龙某美(系蓝山县新圩镇龙家坊村人)伙同他人非法制造20箱,共计500公斤炸药,并从一名郴州市临武县籍男子处购买了2000发雷管,卖给了同村村民龙某义、龙某才,在龙某义等人准备将炸药转手卖出时,被临武县警方查获。此案发生后,龙某美逃亡在外。
为尽快将案件漏网之鱼抓捕归案,降低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县公安局按照“清网行动”统一要求,广泛收集线索,追查在逃人员逃亡信息,同时多次深入龙某美家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敦促其家属规劝龙某美早日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政策感召和追捕压力下,犯罪嫌疑人龙某美在家人陪同下前来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爆炸物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美已被执行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蒋敏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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