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色经典展演:
1、内容:组织全县少年儿童通过情景剧的表演形式揭示红色经典作品的内涵,增强少年儿童对祖国、对党的深厚情感。
2、时间:暂定于10月底在县教育局五楼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表演形式:以舞台情景剧为表现手段的红色经典故事。节目中可融合音乐、歌舞、戏曲、器乐、书法、绘画、相声、朗诵等表现手法。
4、计分标准:计分采取十分制,满分10分。由五位专家组成评委会,参赛选手表演完毕后由评委当场亮分,裁判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出最后得分。
5、评分细则:
(1)每个代表队参加舞台展演的总人数限制在6人以内。
(2)展演时间控制在7分钟之内,超过时间扣0.1分。
(3)形象大方,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台风好。(1分)
(4)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2分)
(5)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朴实感人。(1分)
(6)形式新颖,表演到位,声情并茂,富有技巧,配合默契。(3分)
(7)整体效果良好,感染力强,具有一定艺术水准,观众反映热烈(3分)
6、抽签:各代表队参加展演活动的上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7、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若干名,优秀指导奖若干名,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1、内容:为培养和提高全县少年儿童阅读兴趣,激励少年儿童“多读书、读好书”,开展“蓝山县少年儿童阅读之星”候选人评选活动。
2、时间:2011年9月--10月
3、办法: 各校推选2名“蓝山县少年儿童阅读之星”为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材料(包括阅读事迹、阅读成果)的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2011年10月25日前报送到县图书馆。采取专家评委评选的方式,评选出5名“蓝山县少年儿童阅读之星”,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由专家评委推选2名“蓝山县少年儿童阅读之星”参加市“三湘少年儿童阅读之星”的角逐。
评选条件:A、县城区6—17岁少年儿童;
B、积极参加过县图书馆组织的少年儿童读书活动;
C、积极参加过学校、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级各类与阅读、文学创作有关的读书活动,并获得各级(省、市州、县区)部门表彰奖励(级别不限);
D、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能自觉地进行广泛阅读,并有丰富的阅读成果(参加读书活动、发表阅读笔记及作品的获奖情况等)。
联系人:蓝山县图书馆 贺志红
电 话:0746-2210551 13807437870
邮箱1627160481@qq.com
蓝山县少年儿童读书活动组委会
2011年9月22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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