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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授权发布: 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1-09-24 15:20:20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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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现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28名拟任职人选(或拟提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 时间 学历 技术职称及学位 政治面貌 现任单位及职务 拟任免职务

  1 吴焕武 男 汉 蓝山 71.12 大专 林业工程师 中共党员 县林业局干部 任南岭国有林场场长

  2 李志军 男 汉 蓝山 76.08 大学   中共党员 南岭国有林场场长 免现职,任县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3 廖奇葵 男 汉 蓝山 66.04 中专 助理农艺师 中共党员 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任县水果办主任、主任科员

  4 高蓉华 女 汉 蓝山 81.01 大专     县体育局科员 提名为县文化局工会主席侯选人

  5 雷纯安 男 汉 蓝山 74.04 大学   中共党员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免现职,任楠市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提名为镇长候选人

  6 廖俊森 男 汉 蓝山 83.09 大学   中共党员 荆竹瑶族乡科员 任县法制办副主任

  7 李燕子 女 汉 蓝山 87.02 大专   中共党员 县民政局科员 任总市办事处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8黄 群 男 汉 双牌 82.09 大学 计算机学士 中共预备党员 县检察院科员 提名为楠市镇副镇长候选人

  9 吴富华 男 汉 蓝山 73.10 大学   中共党员 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0 孟志刚 男 汉 蓝山 70.08 大专   中共党员 县纪委工会主席 免现职,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纪检监察室主任

  11 龙国兵 男 汉 蓝山 76.05 大专   中共党员 大洞办事处党委委员 任大洞办事处纪委书记、人大联络员

  12 唐建伟 男 汉 蓝山 77.09 大学 中学二级 中共党员 县直工委委员 免现职,任总市办事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人大联络员

  13 陆日龙 男 汉 蓝山 78.04 大学   中共党员 塔峰镇党委委员 任塔峰镇政协工委主任

  14 曾永忠 男 汉 蓝山 70.04 大专   中共党员 县卫生局干部 任县乡镇卫生院管理中心主任

  15 陈 莺 女 汉 蓝山 77.12 大学   中共党员 县安监局科员 提名为县安监局工会主席候选人

  16 陈贵富 男 汉 蓝山 61.01 大专   中共党员 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免现职,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主任科员

  17 陈玉富 男 汉 蓝山 67.12 大专     县森林公安分局科员 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副科级)

  18 罗德云 男 汉 蓝山 61.04 大专   中共党员 县供销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现职,任县供销联社主任科员

  19 成志坚 男 汉 蓝山 65.11 大专 初级职称 中共党员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局局长

  20 邓龙君 男 汉 蓝山 87.01 大专   中共党员 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科员 任新圩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21 方 强 男 汉 四川 86.07 大学 计算机学士   总市办事处科员 任土市乡副乡长候选人

  22 李冠华 男 汉 蓝山 73.07 大学 中学高级 中共党员 县二中教师 任县二中纪检员

  23 龙志军 男 汉 蓝山 75.08 大学 中学一级 中共党员 县二中教师 任县二中副校长

  24 王运忠 男 汉 蓝山 71.01 大学 中学一级 中共党员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职业中专校长 免县教育局党委委员,任县职业中专正科级干部

  25 黄智春 男 汉 蓝山 79.02 大学   中共党员 县公安局法制办教导员 免现职,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正科级)

  26 刘建新 男 汉 蓝山 75.01 大专 水利工程师 中共党员 县水利局干部 任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局局长

  27 封立航 男 汉 蓝山 79.02 大学   中共党员 田心办事处党委委员 免现职,任总市办事处党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

  28 谭利华 男 汉 蓝山 78.01 大学 中学二级 中共党员 县委政法委借调干部 任县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9月8日

  受理举报单位:蓝山县委组织部干部办

  办 公 地 点:蓝山县委办公楼二楼

  举 报 电 话:0746—2221198

  邮 政 编 码:425800

  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

  2011年9月2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本文链接:http://www.lsxw.org.cn/content/2011/09/24/9952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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