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蓝山县城区主要红绿灯路口文明劝导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招聘红绿灯路口文明劝导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文明劝导员38人。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男性为18--59周岁,女性为18-54周岁;
4.帮扶监测困难家庭对象和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面试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照片4张)。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国家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2.报名地点:三马公司(县城夔龙公园进门50米左右);
3.联系人电话:李女士 19176802579 ;
4.报名要求及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登记证和监测户帮扶手册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电子相片。
5.应聘人需如实填写《蓝山县城区主要红绿灯路口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保证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6.应聘人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自负。
(二)现场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日8:00—17:00;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三马公司。
五、工资待遇
1.工资为2200元/月(含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此次招聘为临时性招聘,不解决编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为7.5个月。
六、工作时间、地点、内容、要求
1.工作时间。每天分上午和下午两班轮流上岗;上午班:7:30-12:30,下午班:14:00-18:00(夏季为上午7:30-12:30,下午14:30-18:30)。如遇我县有重大活动,县文明创建办要求增加人员、增加执勤时间时,需积极配合,且不再另支付薪酬。
2.工作地点。蓝山县城区四个主要红绿灯路口,分别为:塔峰西路与湘粤路交叉路口(交通大厦)、湘粤路与新建路交叉路口(农业银行)、湘粤路与南平路交叉路口(招商大厦)、塔峰路与城东路交叉路口(供销大厦)。
3.工作内容。劝阻市民过马路闯红灯、不走斑马线、横跨隔离带、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警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礼貌服务,耐心解答市民询问,照顾老幼病残孕等行人安全过马路;引导市民养成在公共场所崇尚文明礼仪、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4.工作要求。按规定佩戴志愿者标识,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在指定工作区域执勤,执勤时不得有玩手机、聊天、抽烟、嚼槟榔、嬉闹等行为,不得擅自离岗和做与上岗无关的事;注意自身安全,遇交通违法行为人不听劝阻,故意抵触、语言偏激时,应冷静应对,不与劝导对象争吵,主动避让,寻求执勤民警或协管员的支援和保护。
蓝山县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来源:蓝山县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