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公安局
关于召开县城中心区域(城区)对大中型
货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县城中心区域(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减少因拥堵造成大气污染,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交管大队代县人民政府起草《关于县城中心区域(城区)对大中型货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年初已完成向公众征求意见。现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县城中心区域(城区)对大中型货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
地点: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楼会议室(南平路245号)
二、听证事项
县城中心区域(城区)对大中型货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附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名额12-16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货车运输企业、个人代表4-6人,关注货车限时禁行措施有关的市民1-2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如无人报名则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推荐。
2.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共5-6人。
3.媒体代表2人。
4.邀请县城市管理、环保局、交通运输、安监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
四、报名参加听证会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
2、报名方式:一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提交报名信息(邮箱名:2308605989@qq.com)报名信息包括报名人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二是拨打报名电话(0746-2269124)进行报名,每日接听报名电话时间:9:00—11:50,15:00—17:20(不含周六、周日)。
3、选定听证代表方式:货运企业、从业人员群体及人大、政协代表、市民代表将按照报名比例选定为听证代表。
蓝山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1.《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中心区域(城区)实施大中型货运车辆限时禁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来源:蓝山县公安局
编辑: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