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州日报 | 蓝山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零点行动”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雷思 2024-02-16 15:16:17
新蓝山
—分享—

本报讯(通讯员 史玉林)“小朋友,请不要在广场燃放烟花,怕伤到人;大哥,广场属于禁燃区,请不要在广场燃放烟花爆竹,大家共同维护广场的安全和谐。”2月9日晚上,在蓝山县三蓝广场,只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禁燃办、塔峰镇等单位的执法人员正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进行劝导。

2月9日(大年三十)晚至10日(初一)凌晨,蓝山县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禁燃办、塔峰镇等单位在县城联合开展春节禁燃“零点”行动,依法对禁燃区域进行全方位监督,共出动执法车辆10余台,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分6个小组在县城开展禁燃巡查和宣传劝导,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行“零容忍”。在巡查时现场劝导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80余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带离现场进行批评教育的人员8人,查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若干,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卫生、环保、平安、和谐的新春佳节。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雷思

阅读下一篇

返回蓝山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