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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丨蓝山三被告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刑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雷思 2023-12-12 10:26:49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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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晏斐斤 雷晖燕)为帮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儿子减轻刑罚,七旬父亲伙同儿媳、小儿子,故意毁坏作案设备工具,没想到却因此触犯了法律。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助毁灭证据案,3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

2021年6月份以来,蓝山县某村村民龙某超(另案处理)、龙某法(另案处理)、龙某良(另案处理)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下龙某某的养鸡场中其中两间仓库房,用于制造电雷管非法出售。当年9月16日晚上,被告人梁某华(系龙某超之妻)接到云南省警方电话,得知龙某超等人因非法运输雷管被公安机关查获,随即将此信息告知龙某才(系龙某超的父亲)与龙某斌父子,并要被告人龙某才在家里寻找藏匿的雷管,找到以后及时处理。后被告人龙某才在家里地下室找到龙某超存放的8件(约40000发)雷管。

2021年9月21日,被告人梁某华、龙某斌回到家中,同日得知龙某超等人制造电雷管的场所是租用龙某义的养鸡场。当天上午9时30分,云南省警方再次致电被告人梁某华,告知将来蓝山调查。为了减轻龙某超的法律责任,避免牵连家中其他人。当晚,被告人龙某才、龙某斌来到非法制造爆炸物窝点处将龙某超等人非法制造电雷管的设备及雷管半成品、原材料拉走,丢弃在一个废弃的地窖里。随后,被告人龙某才将龙某超存放在家中地下室的六箱雷管和两个空纸箱也丢弃在同一地窖。约一小时后该地窖发生自爆,龙某超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证据被销毁。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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