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蓝山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乡镇司法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5名(男女不限);
3、工作地点:蓝山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内。
5、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有吸毒史或因吸毒被处理的;
5、曾在湖南省范围内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累计超过三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蓝山县司法局政工室(415室)。联系电话:0746-2213413。
(三)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直接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四、报名程序
(一)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证件照2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2月下旬。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分电脑考试和写作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两项考试成绩相加,按高分制录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入围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报考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违纪现象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蓝山县司法局依据面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一)签订合同
拟聘人员确定后,报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确定是否续聘。书面合同签订连续不能超过三年。
(二)解聘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未尽事宜,由蓝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蓝山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4日
来源:蓝山县司法局
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