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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李宗凯 2021-07-13 08:28:28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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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党组织进行巡察。2021年3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给予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自3月2日意见反馈以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康高度重视,迅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康为组长,邓全文、肖强盛、廖加伟、张文、陈莺、李小勇为副组长,周敏、刘林波、黄玮、周文金、蒋景波、谭海洋等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日常工作。

  2.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3月5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康主持召开政法委班子成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和确定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政法委党组织反馈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结合领导班子分工和股室职责,对12个问题逐一细化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了每个问题都有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抓整改落实。

  3.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为确保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康多次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调度,就相关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进行会商,并主持班子会集体研究整改办法,有力地推动整改持续推进。各分管领导也及时组织相关股室和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应该组织学习的及时组织学习;需要干部职工进行整改的,坚决干部职工及时整改到位;需要出台制度进行巩固和规范的,及时出台制度巩固和规范;对已经整改销号的,及时准备相关佐证资料,较好地做到有力有序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6月3日,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2个;巡察移交的2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22个;出台规范工作机制制度8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督导乡镇政法委员正常履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央政法委《乡镇政法委员工作职责规定》要求,迅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政法委员履职的通知》,明确要求乡镇政法委员主要精力要放在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的统筹协调上,乡镇党委和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要支持乡镇政法委员工作,对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的考核要听取乡镇政法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乡镇党委将分工文件上报政法委存档备查,目前,已结合乡镇换届,依程序配齐14个乡镇政法委员。二是派员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及时与县委组织部对接,派出4名政法委副书记列席了2020年度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政法各单位加强党的建设。2021年4月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派员列席了政法各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5月,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政法各单位开展了干部队伍巡查。三是集中开展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2021年3月25日-27日,采取远程视频、现场集中、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讨论的形式,组织全县政法单位政法干警参加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政治轮训,集中聆听了市委书记严华讲的党课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党纪党规专题讲座等内容,并在课后组织政法各单位进行了集中讨论、交流心得。政治督察方面,也根据《蓝山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规定(试行)》(蓝政法〔2020〕10号)要求,开展了对县人民法院的政治督察。

  2. 关于“推进平安蓝山建设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2017年雪亮工程项目由县公安局建设、管理、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迅速将雪亮工程在线率低等相关问题交办县公安局进行全面整改,目前,经整改后2017年雪亮工程和平安城市老设备在线率分别比整改前提高了3.4、16个百分点。部分重点加油站视频接入已完成整改。社会面监控接入工作,已调度治安、各派出所加强对接。二是加强了社会稳定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县维护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今年以来重点加强了春节、清明、五一等时期的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和防控,依法依规加快了创想世纪、中信等涉众型金融案件的处置力度,对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吸毒涉毒、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帮扶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合理诉求,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目标,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三是加大整治外流贩毒,推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目前,全县禁毒执法打击刑拘起诉12人,强制戒毒4人,收治2人,一季度禁毒工作考核位列全市第四。

  3.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欠缺”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组织扫黑办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扫黑除恶相关业务学习,通过认真学习互动交流,提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水平。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严格执行《湖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常态化衔接暂行办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对全县11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部进行倒查,发现问题线索4条,其中依法采取留置措施1人、立案3人、诫勉谈话1人。

  4. 关于“基层治理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办公室和7个专项组,完善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分工,从网格办、教育局、党校抽调5人充实办公室工作力量,并严格按照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指引和要求,制定了《蓝山县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对共性工作的17个重点任务、41个分解任务、88个基本要求和省市区域特色15个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分解,确定了社会治理创新试点乡镇、试点村,明确了打造县域特色3项重点工作,制定了《蓝山县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市域治理创新各成员单位会议,加强了对社区主任和网格员的培训力度,协同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创新。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等“四个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充分认识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和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已于1月11日、2月26日、3月25日、3月31日、4月16日、4月30日、5月14日7次召开政法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省委书记许达哲《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内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带头开展讨论,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学习和讨论,带头学思践悟。

  6. 关于“脱贫攻坚帮扶力度还不够,脱贫成果可持续性不足”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对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对脱贫村荆竹瑶族乡沙落村的后续帮扶力度,组织脱贫村富余劳动力在园区实现就近就业,推动脱贫村集体经济项目提质增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对存在的违规接待、重复报销下乡补助、超标购置服装等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纪检、财政等部门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和相关财务报销文件规定,健全了财务报销制度,及时清退了重复报销下乡补助和超标费用,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相关规定,对无接待公函的公务活动或其他活动,一律不予接待。

  8.关于“财经纪律和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超预算、超范围采购等问题,县委政法委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出台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明确了借款、预借款、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其他费用等项目,规范了费用报销业务,明确了报销流程,严格按照支付管理办法进行支付、结算。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9.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对重要事项、重要人事安排、重要工作和重大财务支出等事项的提出、决策进行全面规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10.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由机关党支部牵头,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2020年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把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列为领导班子和成员整改内容。同时,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的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强化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材料,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触及灵魂,所有对照检查材料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组织生活会方案和民主生活会方案报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同意后按要求召开。目前,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于3月31日召开。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人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点评指导。

  (2)关于“支部管理有欠缺”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事项。适时或定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党支部或涉及党员的重要事项和决策,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关于“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切实加强退休党员管理,指导和协助退休党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退休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激励他们退休不褪色,积极为家庭、小区或社区发挥余热。认真落实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派出专人驻荆竹沙落村,严格落实《蓝山县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规范参与村支“两委”会议或相关活动。

  1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办公室、维稳、基层治理、法制宣传、反邪教、执法监督等股室负责人进行了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等程序,确保本单位选人用人程序到位。同时,对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呈报中层领导干部拟任命人选进行考察,并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进行任免批复。

  1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成立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及时分析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察委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干部职工8小时外纪律作风监督,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入排查政法委机关各岗位可能存在和发生廉政风险,理清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股室的廉政风险点;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接受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思想道德、廉洁从政、案例警示等廉政教育,同时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形成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制度防控体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目前,通过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等环节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有效清查和整治了顽瘴痼疾,取得了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的成效。

  三、持续深化整改

  1.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巡视巡察,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接受巡察体检、加强问题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不断增强持续深化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抓好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严格对照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回头看”,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对标对表,对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成效逐一回顾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确保整改成效落地落实。同时,结合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对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任务完成情况再梳理,查看巡察反馈问题与队伍教育整顿问题“重叠”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3.强化建章立制,实现常治长效。持续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着力找准“病灶”、对症施策,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常治长效,防范死灰复燃,全力以赴抓好法治蓝山、平安蓝山建设,为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2213216,电子邮箱:yzlszfw216@163.com。

  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党支部

  2021年6月3日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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