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蓝山县楠市镇楠市村村民,名叫李小女。2016年6月28日,我被洪观办事处均田村一家母子三人打伤,法医鉴定为轻伤。当时,我躺在县中心医院治疗动不得,对方没有给我一分钱医药费,我家里的一点钱又在五月份得急病时花光,医院天天催我交钱,我撑着身体到多个部门去找领导,要求迅速处理我的事,结果到处“踢皮球”,没有人受理,心里真是难受极了,当时真想一死了之。7月10日,我来到县政法委,找到廖加伟副书记,向他汇报后,他建议我到检察院去找黄小兵书记,黄书记在检察院值班接访,我当时真是忐忑不安,心里想:黄书记和我没有见个一次面,根本不认识,他会理我吗?会不会又和其它部门那样,敷衍应付一下就不了了之。
来到检察院后,黄书记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耐心地听我述说完事情经过,仔细地看了我带去的材料,之后叫我回到医院治疗,马上会给我处理好。我半信半疑离开检察院回到医院,没有想到,事情很快得到处理,当天下午,对方就到医院给我交了8000元住院费。又过了几天,双方就写好了调解协议,医药费、误工费等,对方全部赔付给了我。我真的做梦也不会想到,事情会处理得那么好那么快。
事情处理后,出于对黄书记的感激,我要求在县城工作的亲戚请黄书记吃餐饭,表示对书记的回报,结果黄书记始终不答应,他说:处理好事情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你们脸上重新现出了笑容,这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回报”。
2017年2月17日,突然得知黄书记因病去世,我几天几夜都是泪流满面。“好人啊,你没有喝我一口水就离开了,我怎么过意的去呀!”(李小女口述)
作者:李小女
编辑:李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