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县林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历精图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国情、省情和县情,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和《绿色湖南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上级各部门的支持,加大林业建设投入力度,采取各项措施,促进了全县林业的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
(1)造林绿化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22.71万亩,其中珠防林工程2.06万亩,“三边”绿化造林2.16万亩,油茶基地建设0.6万亩,油茶低改0.93万亩,楠竹低改0.17万亩,优材更替0.87万亩,无节良材培育6万亩;义务植树750万株,新增封山育林面积13.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61.10%提高到71.3%,林木绿化率由71.51%提高到73.26%,活立木蓄积由454.45万立方米增加到493.63万立方米。
(2)苗木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县支持和引导林农建设苗木基地8个,完成育苗面积3500亩,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城镇绿化提供各类优质合格苗木12316万株,为全县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林政资源管理全面加强。我县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规范,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全面实施,森林资源消耗符合“十二五”调控指标;林地管理进一步加强,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挖滥占林地得到有效遏止;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资源保护能力显著增强,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2件,刑事案件63起,刑拘34人,报捕21起24人,起诉27起,处罚35人;查处滥伐林木案20件150立方米和无证运输木材案110件1000余立方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多万元。
(4)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全县已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十二五”末,全县已完成集体林勘界面积179万亩,确权面积176.56万亩,确权率为98.6%,林权发证176.56万亩,林权证发放2.8万本;产生林权纠纷案2984件9.99万亩,已调处2163件8.58万亩,调处率为85.8%;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县苗圃收编到林业局,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5)强林惠林政策有效实施。发展林业的公共财政制度不断完善,林业金融政策明显改善,《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得到较好落实,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各种森林补贴已100%落实。“十二五”期间,全县划定国家级及省级公益林面积93.64万亩,共争取财政生态补偿资金4760.08万元;向上争取营造林补贴项目4.6万亩,补贴金额1180万元;森林抚育补贴项目11.8万亩,补贴金额1180万元。
(6)森林防火保障有力。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37‰,杜绝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县建立健全了“区域全县联防”和乡村社森林防火联防体系,组建了县、镇(街道办事处)专业森林灭火队,并配备了灭火器具;完成了一定规模的森林防火隔离带、防火道路、防火设施等基础防火设施的新建和复修任务。
(7)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有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取得重大进展,全县湿地保护面积1076.7公顷,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止,自然灾害逐年减少,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8)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成效明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十二五”末全县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0.97万亩,受灾面积0.1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74‰,远低于4‰的控制指标;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初具规模,应对危及公共健康的生态问题的能力逐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县已建成野生动物繁殖场4个,野生植物繁殖场2个,共保护野生动物18656头(只、条)。
(9)林业产业不断壮大。“十二五”期间,全县林业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基地建设为手段、精深加工为带动,形成了多主体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龙头企业不断涌现,林业产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产业规模迈上了新台阶,全县年林业产值达到2.1亿元,较“十一五”提高了0.2亿元;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林业三大产业比例由“十一五”的49:44:7调整到40:51:9。林业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三产业比重逐步加大,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利用产业发展迅猛,花卉苗木产业已成为全县综合性朝阳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业有望成为我县林业第三产业新的增长点。
(10)生态文化建设初显成效。为使自然景区名称与舜帝、湘妃、湘江等文化渊源进行无缝连接,“蓝山县板塘国家森林公园”现已正式更名为“蓝山县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十二五”期间,共投入资金298万余元,共接待游客13万余人,创造社会价值150万余元。
编辑:李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