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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6-04-15 09:40:42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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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蓝山县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抓手,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互联网思维,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1.抓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由县委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县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

  2.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和述职评议制度。常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底述职内容,并组织开展评议,述职评议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年度绩效考核及执行力考核。

  3.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和干部执行力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考核中的权重。对全县发行、翻印内部资料进行登记和审批,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学用书的管理和发行工作。

  4.严格问责追责。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的情形进行追责,对工作落实不力进行问责,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督查,对不履行责任、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严格追责问责。(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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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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