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湘发电[2014]18号、永宣电[2014]11号文件和蓝发[2014]21号文件精神,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县委要求,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推进依法办事、依法治县进程,为进一步解放思想,高举改革大旗,突出发展要务,全面加快蓝山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提供坚实保障。
二、宣讲内容
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是要认真研读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认真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领会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新举措新观点,领会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宣讲团要结合四中全会精神和当地实际,认真准备宣讲题目,充实宣讲内容,用群众语言讲好中国故事,传递好中国声音,宣讲好我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简洁明快,解疑释惑,最大限度凝聚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识。
三、组织形式
按照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宣讲活动从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结束,在全县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百姓微宣讲”活动(具体名单附后),深入到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组开展对象化、互动化宣讲,面对面地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交流,把全会精神讲深、讲透、讲实,使治法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四、具体要求
(一)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本次宣讲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活动、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来抓落实。宣讲时间及课题由各地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后,及时与县委宣讲组成员联系(办公室设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2213326)。
(二)县电视台、新闻网、手机报等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开设一批专栏、专题,推出一批重点报道,集中宣传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好的办法、好的举措、好的典型,及时反映各地学习贯彻动态,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活动经验,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向县委宣传部报告。
附件:县委宣讲组“微宣讲”成员名单及课题菜单
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22日
附件:县委宣讲组“微宣讲”成员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组长:刘素萍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雷纯高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5116563699
何牛生 县委党校副校长 13974670415
谭家权 县委党校副校长 13874678918
刘志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13789236567
陈 鸿 县公安局副政委 13973483084
蒋玉明 县法制办副主任 15869993766
李伟栋 县委党校校务委员 13973493942
肖利江 县委党校教师 13787619791
喻三健 舜园律师事务所 13807437108
朱芳志 县委党校教师 13974672991
县委宣讲组“微宣讲”课题菜单
1.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2.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
3.建设平安蓝山的思考
4.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5.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促进司法公正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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