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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4-04-10 11:58:18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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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蓝山县财政局
蓝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蓝山县审计局
 
文件
 

 
 
 
 

 

蓝宣发〔2014〕5号
 
关于开展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
现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市驻蓝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委宣传部等五部厅《关于开展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宣发〔2013〕32号)精神和中共永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永群组发〔2013〕3号)要求,决定从2013年12月底至2014年9月底,在全县开展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从立项、预算、审计、监管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整治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奢侈浪费等问题,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切实杜绝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现象。 
二、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12月底至2014年4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对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特别是用财政资金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情况进行清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具体安排:2013年12月底前转发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宣发[2013] 19号、湘群组发[2013] 45号、永群组发[2013]3号文件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县委宣传部写出专题报告。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5月至7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使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管理,杜绝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现象。
具体安排:全县各部门单位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县委宣传部牵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的规定;加强对春节期间文艺晚会的管理,规范今后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的管理。
3、检查评估阶段(2014年7月至9月)。进行检查评估,落实监督问责,巩固整治成果。
具体安排: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采取定向检查、重点抽查、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全县各部门单位落实和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检查评估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责任分工
1、县委宣传部
牵头负责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委要求,协调制定和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从立项、审批、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等方面严格把关,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责任人:雷纯高      责任人员:罗湘玲
2、县监察局
负责配合县委宣传部对全县范围内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违纪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情况进行查处。
责任人:黄积文      责任人员:黄利
3、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不得用财政资金办营业性晚会的有关规定,对用财政资金举办的公益性晚会和节庆演出,严格把好资金预算,安排和管理关。
责任人:唐昭旺       责任人员:曾蔚萍
4、县审计局
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专项审计中,注意对用财政资金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对下属单位摊派资金办晚会予以审计。
 责任人:周芳军      责任人员:黄艳玲
 5、县文广新局
 负责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的行政管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文艺演出晚会播出机构主办和播出的文艺晚喜及节庆演出进行管理。按照省五部厅局通知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广播电视文艺晚会的数量、规模。
责任人:梁社忠     责任人员:李云发
6、县广播电视台
负责对县广播电视台各媒体频道举办、播出文艺晚会的管理。
责任人:黄程宏     责任人员:黄锦平
7、县文联
负责对全县文联系统举办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指导。
责任人:李贵日     责任人员:厉晓红
四、严格要求
1、推进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密切协作,加强沟通联系,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加强协调,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新闻媒体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县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专项整治情况的宣传。各级相关行政部门在安排工作时,把这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客进行部署、督促、检查。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审计部门加强资金审计;文化和广播电视部门加强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的行政管理;监察部门加强检查监督。实行部门联合检查行动,每年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部门、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检查。
2、严格规范管理。明确举办主体,党委、政府不得主办和参与主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加强立项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必须履行报备手续。县委、县政府举办的要报经市级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县级各部门单位举办的要报县委宣传部和市委宣传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晚会规格、规模、内容、资金渠道和数量等。
3、完善规章制度。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实践经验,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台我县实际,建立健全我县加强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长效机制。
4.接受社会监督。对专项整治的方案、内容、要求和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开,在新闻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在推进专项整治中的监督作用。
五、监督问责
县委宣传部和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行政问责。对《通知》下发后,违法《通知》精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简单应付,隐瞒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整治任务、整治效果不好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实施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蓝山县财政局
 
蓝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蓝山县审计局
 
2014年3月10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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