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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价格调节基金的投放与使用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蒋桂芝 编辑:李宗凯 2012-09-06 16:08:32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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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欢迎,各级政府通过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平抑价格、扶持农副产品生产和基地建设、拉动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双赢、社会认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价格调节基金的投放使用如何适应新形势需要,跟上发展步伐,这是摆在我们当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进一步强化价格调节基金建设,提升价格调节基金的关键。价格调节基金用好了,政府满意、百姓欢喜,用不好将造成资金流失,失去了基金的作用和效果。笔者根据近几年来的工作实际,结合本县在价格调节基金投放使用方面的一些工作经验教训,提出以下几点初浅见解:

  一、价格调节基金投放使用的方向

  1、对因执行政府依法采取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而受到经济损失的生产者、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

  2、对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或者政府提高价格而影响基本生活的低收入群体给予临时价格补贴;

  3、为平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而给予生产者、经营者适当价格补贴、贷款贴息等;

  4、对因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严重影响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者、经营者给予临时补贴;

  5、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和生产基地建设给予补贴、补助或贷款贴息;

  6、本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相关业务开支;

  7、县人民政府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扶持生产、发展特色产业等而批准使用的其它相关用途。诸如,给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缓解生活压力,给生产者、经营者发放价格补贴、扶持生产经营、稳定市场价格等。

  二、我县价格调节基金投放使用的原则和范围

  由于我县价格调节基金积累有限,特别就目前而言,每年征收额还不是很高,想完全依靠价格调节基金用于调控市场价格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牢牢把握投放使用关,本着集中使用、急需先用的准则,让有限的资金释放最大的能量。切不可乱撒胡椒面,面面俱到、广种薄收,也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方向不明、使用不清。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的落实:

  一是大力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近三年来我县共投放资金120万元,重点扶持总市、所城、毛俊3个1000亩以上的“紫茄、香芋”具有本地特色无公害蔬菜基地和2个较大规模的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产品不仅满足了本地市场供应,还远销广东省的深圳、东莞等地。既安排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又增加了农民收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县城经济的发展,为维护全县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2011年我们根据省物价局等六厅局队《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资的紧急通知》(湘价综[2011]144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应对物价上涨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办函[2011]105号)等文件规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7.91万元,受惠群众2.1万人,确保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三是合理安排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工作经费。对价格监测、信息采集、分析、预测以及发布所需费用予以补贴。

  三、完善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制度的建议

  价格调节基金发挥作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实现科学管理,提高有限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个人认为,制度建设和有效执行是根本,必须健全完备使用制度,引入投放风险评估、效益评估机制等非正式制度,共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的投放使用工作。具体来说,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是要调查研究出台《县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细则》,使价格调节基金在使用上有章可循。

  二是要选择2至3个平价商场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当价格突然上涨时,能够充分显示出价格调节基金在平抑市场中的作用,使老百姓能直观感受。

  三是在对“菜篮子工程”投放资金时一定要做好风险评估,确保资金的投放效益,要让价格调节基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要建立起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效益的跟踪评价机制,投放使用效果要得到及时的反馈。(蓝山县物价局 蒋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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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桂芝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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