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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新农合限额付费医改模式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中共蓝山县委 蓝山县人民政府 编辑:李宗凯 2012-09-04 17:11:33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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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80%以上的贫困群众都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同时,医院和医生受利益驱动,以药养医、过度医疗、开贵处方、药价虚高、药贩钻营等现象层出不穷,医疗纠纷不断,医闹现象突出,医患关系紧张,医德医风遭受拷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民本民生迫在眉睫。

  去年以来,我县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契机,按照“党委决策、政府主导、医院主体、部门监管”思路,在保证医疗质量、调动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率先在全国创造性实施“5+10+100”、“20+300”、“50+600”限额付费医改模式,取得了“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目标。国家医改办认为蓝山医改模式“可行、可控、可调、可复制”。获2011年“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医改新举措提名奖”;2012年,列入湖南省医改新政进行全面推广。中央电视台、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多次深度报道和推介。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蓝山特色的医改新路子,改革成果惠及了全县广大农民。

  一、乡镇卫生院“10+100”,群众实惠“很好算”

  按照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一部署,2010年我县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从当年12月30日起,全县2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门诊均次费用和住院均次费用分别同比下降58%和30%,乡镇卫生院彻底告别了“以药养医”时代。同时,我县同步实施乡镇卫生院综合配套改革,通过管理模式、财政补偿保障、绩效考核分配、人事制度等改革,进一步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机制。为减轻看病负担,减少因病返贫,简化报账手续,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大背景下,2011年元月以来,通过深入调研、反复测算、科学决策,率先在全国提出乡镇卫生院“10+100”新农合补偿模式(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看病自付10元,住院治病自付100元,其余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全额补偿),并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办法稳妥推进。第一步,在新圩、竹市两个乡镇卫生院进行10天试点;第二步,设置一定条件在全县铺开,每人每年限看门诊一次,以家庭为单位统筹,每张处方限额40元;第三步,实行门诊和住院总量全县预算,统筹使用,处方以卫生院月平均限额,限额内全额补偿,超支卫生院负担的管理办法。“10+100”新农合补偿模式的推行,使农民实惠直观化、农合资金效益最大化、医疗资源运用合理化和管理简单化,实施一年就为参合农民直接减少医疗负担2195万元,医患纠纷下降75%,取得了“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三赢”效果。“10+100”模式的成功推行,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卫生部认为该模式是“可行、可调、可控、可复制”的医改新模式,北京协和医学院、湖南南华大学分别确定课题进行专题理论研究,被评为2011年“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医改新举措提名奖”,中央和省市媒体广泛报道,自2011年7月以来,先后有266个市、县来我县考察学习,今年该模式作为全省十大卫生惠民措施的第一件在全省推广。

  二、村卫生室5元看病,农民就医“很方便”

  “10+100”新农合补偿模式的成功实施,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的就医难题,但如果改革只停留在乡镇卫生院的话,还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小病不出村”的需求。为进一步推动医改成果在农村的落实,我们及时将新农合支付方式的改革成果向下延伸到村卫生室,于2012年1月1日起在村卫生室推行“5元看病”模式(参合农民在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门诊看病自付5元,其余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全额补偿),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各乡镇卫生院按“五统一、两独立”(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管理要求,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5元看病模式,一是方便了农民在家门口就近就医,实现了“小病不出村”。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筛选确定的156种基本药品在省级平台统一采购,统一收费标准,既保证了药品质量和安全,又缓解了医药价格虚高问题。二是规范了村卫生室的医疗行为,大部分村卫生室能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药品采购、公共卫生台账较规范。三是公共卫生工作得到落实。规划免疫、健康检查、健康档案、妇幼保健、改厕改水、环境卫生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能落到实处,村卫生室的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经过6个多月的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村卫生室门诊人次较前明显增多,门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51.24%,1-6月全县村卫生室农合报账247万元,占预算资金的52%。

  三、县级医院“50+600”,百姓减负“很给力”

  乡村两级“5+10+100”新农合补偿模式的成功推行,有效解决了农民“小病、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村”的问题,也为我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但如何解决“大病不出县”成了医改工作的重点难点,毕竟县级医院才是老百姓个人负担重的病的主要场所,住院量占全县住院量的60%,占农合资金支出的60%以上。因此,新农合的支付方式改革只有向上拓展到县级医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百姓因病致贫的问题。从2011年11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在广泛调研、考察、测算和讨论的基础上,又出台了蓝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办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支付方式改革2012年支付方案》,创造了“三预算”、“两控制”的改革办法(即预算门诊(住院)总量、预算次均费用、预算总费用;控制费用总量、控制自付费用),总结出了确定年度农民在某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看病每次自付费用的计算公式(门诊(住院)预算总量*次均费用-预算分配基金)/门诊(住院)预算总量=个人每次自付金额),于7月1日起在县中心医院实行“50+600”新农合补偿模式(即参合农民在县中心医院就医,门诊自付50元,住院自付600元,其余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全额补偿,其中县妇幼保健院实行“20+300”模式)。据测算,实施这一模式后,每年将为全县参合农民直接减少医疗负担5000万元,尤其是大病患者住院自付600元,仅占农民年人平收入7282元的8%,将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此外,我县还同步实行对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医院定额包干手术费用,农合全额报销;对患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患者,在市级以上住院一律提高10%补偿;对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新农合资金确保小病能治不拖成大病,确保大病不因病致贫的“两个确保”功能将得到有效发挥。

  通过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立科学的、合理的新农合支付模式,将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年将为全县参合农民减轻医疗负担8000余万元,确保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增强了劳动能力,减负和增加劳动收入共计可为全县农民增加收入近2亿元。(中共蓝山县委 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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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蓝山县委 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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