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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蓝山县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2-06-11 16:04:30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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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蓝山县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

  今年6月是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O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和省、市有关部门联合下文的文件精神,制定了《蓝山县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紧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蓝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蓝山县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序组织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和省、市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国发[2012]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为主体,以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提高企业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普及安全常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1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20至26日)为广场群众文化安全生产专题活动周(含文艺汇演、有奖问答、专题知识宣传、电影播放等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由县政府副县长郭晓武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劳动局、县广电局、县总工会、共青团蓝山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负责人联合成立“蓝山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安监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县性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为全县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县性活动主要包括。

  1、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声势。“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蓝及县属企业以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都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施放气球、办宣传橱窗、开辟公益广告等形式,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组织县内主流媒体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和专题节目,集中报道“安全生产月”期间的相关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努力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

  3、开展安金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为配合国家统一部署的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10日)活动,县安委会在蓝山县市政广场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一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4、认真组织开展好“6·11宣传咨询日”活动。由县安委会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于6月11日在县城商业大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一条街”活动,邀请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现场接受咨询,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图片展;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现场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有奖答题、文艺演出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5、组织广场“安全生产月”宣传文艺汇演。按照《蓝山县2012年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年实施方案》(蓝办发[2012]30号)的要求,6月下旬将由县安监局承办,国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积极参与组织一场文艺会演活动,采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歌舞、小品、情景剧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土地保护、环境保护等知识,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县组织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发[20l0】23号、国发[2011]4 O号文件等政策法规和日常安全生产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全县各乡镇场(办事处)、各县直有关部门要层层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每个单位干部员工全员参与。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县安委会将在县供销超市、烟草公司等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消防演练;在建发、新星石场组织一次高危行业企业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周密布置、精心组织高危行业企业职工观看,让从业人员从中受到一次扎实的安全教育,并一次为契机对企业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8、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活动。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9、开展安全资料“三个一”进企业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开展“三个一”活动:一堂安全教育课、一场安全教育影视片、一套安全教育挂图,要通过广播、电视和视频录像等媒体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使企业负责人、全体员工受到一次比较正规的安全教育。

  10、召开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工作座谈会。6月份,县安监局召开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工作座谈会。旨在总结今年以来我县开展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工作情况和部署下阶段安全文化宣传、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等工作,交流创建经验。

  11、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六进”)活动。

  (1)进企业。县安委会组织宣传组深入企业宣讲安全文化。

  (2)进家庭。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业开展“家属安全生产叮嘱活动”。

  (3)进农村。县安委办将组织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电力等部门分别派出宣传组,深入农村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4)进机关。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都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出版一期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板报或专栏,传播文化知识;

  (5)进社区。县安委会将组织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电力、工会、妇联等部门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社区与社区领导共同召开创建安全社区座谈会。

  (6)进学校。教育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组深入辖区学校宣讲安全文化,宣讲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安全事故防范技术及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安全。

  (二)区域性活动包括:

  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要按照县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好,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努力。

  (二)精心编制方案。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内容,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更扎实、更具体、更有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横向和纵向联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顺利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监管部门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起各自的工作职责,抓好各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落实。要加强对基层开展活动情况的督查,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内部要成立专门的督查机构,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检查,提出督查建议。

  (四)创新活动形式。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体现地方特色。县里安排的各项活动,要积极参加,不得“弃权”,不得缺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大力宣传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对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大力宣传,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为全市活动开展提供借鉴。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方案于6月3日前报县活动组委会(县安监局),活动总结于7月1日前报县活动组委会。 .

  联系电话:2225555(传真)

  电子信箱:yzslsxajj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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