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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2009年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方案

来源:蓝山新闻网 编辑:李宗凯 2011-09-15 00:00:00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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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质量,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决定今年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择优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蓝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严兴德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唐国琼、县委宣传部部长李雪章、县委组织部部长唐德荣、副县长赵七秀任副组长,县纪委、教育、人事、财政、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教育局设立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雷力争任办公室主任,县人事局副局长唐召泽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名额

    40人,具体招录科目、人数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

    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专科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

(一)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乐于奉献;

3、学科和专业对口,文化素质高,能胜任应聘学科的教学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4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1、组织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审核的办法。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于4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毕业生必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进行面试、试教及综合素质考查。

2、资格审查

    应聘对象经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毕业生取消其应考资格。

3、文化知识考试

    文化知识考试分值为150分,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卷面分为50分,其中:教育学15分、心理学15分、教育政策法规10分、时事政治10分。

    专业知识考试分专业进行,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大学所学内容和初、高中内容。卷面分为100分,其中:

    初等教育:语文50分,数学50分;(语文:初中语文占30%,高中语文占30%,大专语文占40%;数学:初中数学占30%,高中数学占30%,大专数学占40%

    小学英语:初中英语占30%,高中英语占30%,大专英语占40%

    小学信息:初中信息占30%,高中信息占30%,大专信息占40%

    其他学科:高中(中专)内容占40%,大学内容占60%

    考试时间定于2009411(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设在塔峰三完小。

4、面试、试教

    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公示后一个星期,举行面试和试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机电、模具、汽修、园艺等学科还须参加综合素质考查。

①  加面试、试教人员的确定:

    文化知识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3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员(专业知识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面试、试教,名额依次递补)。

②面试、试教时间、地点:

    2009418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进行面试、试教,地点设在塔峰三完小。

    参加面试、试教的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准考证于418日上午700前赶到三完小进行面试、试教抽签,决定面试、试教次序,不按时到位的,将取消面试及试教资格。考生不准携带任何备课资料,试教限时20分钟以内。

③面试、试教分组进行,每组评委5人,工作人员1人(人员待定),面试、试教成绩取平均值。

④面试、试教分值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机电、模具、汽修、园艺、信息等学科在计算总成绩时按50%折算。

5、综合素质考查

    音乐、体育、美术、机电、模具、汽修、园艺、信息等学科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考查,分值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查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聘),在计算总成绩时按50%折算。

①综合素质考查时间:419日上午8:00----12:00

②综合素质考查地点:

    音乐、美术:县二中科技楼;体育:县二中体育场;机电、模具、汽修、园艺、信息等:县职业中专。不按时到位的,将取消考查资格。

③综合素质考查分组进行,每组评委5人,工作人员1人(人员待定),考查成绩取平均值。

6、文化知识考试、面试、试教及综合素质考查成绩的确定

    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地理、政治、小学初等教育、小学英语等学科分值按文化知识150分,面试、试教100分计算,总分为250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机电、模具、汽修、园艺等学科分值按文化知识150分,面试、试教50分,综合素质考查50分计算,总分为250分。应聘的毕业生按岗位设置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7、体检

    面试、试教及综合素质考查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文化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仍然相同者,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达到聘用计划人数。体检工作参照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实施。

8、公示

    文化知识考试,面试、试教,综合素质考查及体检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相应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五、聘用教师派遣及待遇

1、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派遣到校。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将取消其录聘资格,名额依次递补。

2、凡聘用的教师均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与现在职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合同期五年,合同期内不得变动工作单位。其档案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管理,评优晋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与现在职在岗教师一视同仁。

3、录聘对象必须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7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递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如未取得相应合格学历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聘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1、整个招聘工作做到政策、计划、程序、结果“四公开”,县纪委、县教育局纪委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招聘过程中,应聘对象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严肃查处,三年内不得在本县范围内参加此类招聘。

 

 

                                       蓝山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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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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