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敏国同志:
你从2020年1月擅自离院离岗,一直未办理离职手续,医院多次联系你均无法联系到本人。限期告知书于2022年9月29日送交你亲弟弟(欧敏强)手中,同时并向你丈夫(黄学胜)发了短信告知,但你均无回复,无法联系到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蓝编发【2022】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你作出自动离职处理。现进行公告,要求你本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2022年12月3日前)到蓝山县中心医院人事科办理离职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蓝山县中心医院
2022年11月23日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蓝山县中心医院
编辑: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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