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7月16日讯(通讯员 陈英) 今年以来,塔峰镇党委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镇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设立了纪检监察室,配备主任1名,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1人,并配备办公用房2间、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全镇37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都设立了村级纪检监察小组,每个纪检监察小组3人。
纪检监察室的任务与作用是:1、监督包括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方面,这种制度有利于弥补村级组织构架中监督缺位的问题;2、检查所辖区域内对上级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3、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检举控告类信访问题的查处、案件查办、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乡镇监察室的成立,将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提升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纪检监察室的工作重点是:做好检举控告类信访案件的受理、调查、移送处理、责任追究、信访反馈及息访、稳定等工作;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途径;检查辖区范围内的纪委工作;及时了解责任区域内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继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陈英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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